一般控股母公司下面,还会设立子公司,当然了子公司可以是一个,也可能存在多个.有的时候,内部的公司之间也会存在销售交易,该做账的环节肯定不会少.那集团内部两个公司间销售货物如何处理?关于集团内部两个公司间销售货物的处理如下.
集团内部两个公司间销售货物如何处理?
A公司为集团母公司,把一批产品销售给了全资子公司B公司.该批产品售价为500万元,成本为300万元.B公司收到该批产品后,当期对外销售了80%,售价为600万元.假设A公司当期收到货款,B公司对外独立第三方销售也收到货款.不考虑增值税等税费. 1.在A公司个别报表中的会计处理: 确认销售收入时: 借:银行存款 500 贷:主营业务收入 500 结转成本时: 借:主营业务成本 300 贷:库存商品 300 2.在B公司个别报表中的会计处理如下: 收到购买商品时: 借:库存商品 500 贷:银行存款 500 对外销售确认收入时: 借:银行存款 600 贷:主营业务收入 600 结转成本: 借:主营业务成本 400(500*80%) 贷:库存商品 400 合并报表抵消分录如下: 借:营业收入 500 贷:存货 40(200*20%=40) 营业成本 460 这比分录的实质是不确认母公司销售给子公司收入500万元.真正的存货成本是(300*20)60万元,子公司账上的存货成本是(500*20)100万元,存货虚增了40万元,这40万元也叫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.因此在抵消分录中要把虚增的存货给减去.差额倒挤营业成本.抵消过程如下: 公司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存货 A公司 500 300 x-300 B公司 600 400 y+100 合并数 1100 700 x+y-200 抵消数 -500 -460 -40 抵消后结果 600 240 x+y-240 因为存货是余额概念,假设A公司上期有存货x,B公司上期有存货y,假设本期只发生上述业务. 其实,上述业务真正的实质便是把A公司和B公司看成一个整体以后,相当于把一批存货从一个仓库移到了另一个仓库.因此对于集团而言真正的销售成本是(300*80%)240万元,集团不承认内部的销售,承认销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售价600万元. 从上述抵消后的结果也可以看出,营业收入承认的是子公司销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的收入,营业成本承认的是集团最初的成本(300*80%)240万元;存货真正减少了240万元.相当于透过业务实质就是集体把成本为240万元的商品以6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外部独立第三方. 
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往来账会计分录是什么? 母子公司往来账的会计分录 1、母公司汇款给子公司, 母公司分录: 借:其他应收款 贷:银行存款 子公司分录: 借:银行存款 贷:其他应付款/短期借款(根据用途性质入账) 2、如果由母公司发放子公司员工的工资,子公司不需要做工资表,只要通过往来科目核算就可以,但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. 母公司分录: 借:其他应收款--代发工资 贷:银行存款 子公司分录: 借:应付职工薪酬 贷:其他应付款--母公司代垫工资 其他应付款--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母公司已经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: 借:应付职工薪酬 贷:其他应付款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,就是我们针对"集团内部两个公司间销售货物如何处理?"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.如果集团内部的两个公司间进行货物销售的话,也会涉及到抵消操作.这里小编把相关的处理,以案例的形式给大家进行讲解的,希望大家能了解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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